螺旋鋼管的標準
1 范圍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低壓流體輸送管道用螺旋縫埋弧焊鋼管(以下簡稱“鋼管”)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涂層、標志及質(zhì)量證明書。 本標準適用于水、污水、空氣、采暖蒸汽和可燃性流體等普通低壓流體輸送管道用鋼管,也適用于具有類似要求的其他流體輸送管道用鋼管。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淮中引用而構(gòu)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/T 222—1984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/T 223.5—199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還原型硅鉬酸鹽光度法測定酸溶硅含量 GB/T 223.58—198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亞砷酸鈉—亞硝酸鈉滴定法測定錳量 GB/T 223.59—198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銻磷鉬藍光度法測定磷量 GB/T 223.68—199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(nèi)燃燒后碘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GB/T 223.69—199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(nèi)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 GB/T 241—1990 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 GB/T 700—1988 碳素結(jié)構(gòu)鋼 GB/T 2651—1989 焊接接頭拉伸試驗法 GB/T 3323—1987 鋼熔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(zhì)量分級 GB/T 4336—1984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的光電發(fā)射光譜分析方法 GB/T 6397—1986 金屬拉伸試驗試樣 SY/T 9711.1—1997 石油天然氣工業(yè) 輸送鋼管交貨技術條件 第l部分:A級鋼管 SY/T 6423.3—1999 石油天然氣工業(yè) 承壓鋼管無損檢測方法 埋弧焊鋼管焊縫縱向和/或橫向缺欠的超聲波檢測
3 符號 D—鋼管標稱外徑,mm; T—鋼管標稱壁厚,mm; M—鋼管線質(zhì)量,kg/m; p—靜水壓試驗的試驗壓力,MPa; s—靜水壓試驗的試驗應力,MPa; h—焊縫余高,mm。 4 尺寸、外形和重量 4.1 外徑和壁厚 4.1.1 鋼管標稱外徑、標稱壁厚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 4.1.2 鋼管標稱外徑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,且用周長法測量。 注:鋼管標稱外徑允許偏差換算為周長后,可修約到最鄰近的l mm。 4.1.3 鋼管標稱壁厚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可采用壁厚千分尺或其他具有相應精度的無損檢測裝置測量。對標稱壁厚測量結(jié)果發(fā)生爭議或進行仲裁檢測時,應以壁厚千分尺測量的結(jié)果為準。 4.2 鋼管長度 4.2.1 通常長度:6~12m。經(jīng)購方和制造廠協(xié)議,可將鋼管的通常長度加長或縮短。 4.2.2 定尺長度:定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(nèi),其極限偏差為±500mm。 4.2.3 精定尺長度:經(jīng)購方和制造廠協(xié)議,可供應長度極限偏差比4.2.2的規(guī)定更嚴格的精定尺長度的鋼管。 4.3 圓度 在管端100mm長度范圍內(nèi),鋼管最大外徑不得比標稱外徑大1 %,最小外徑不得比標稱外徑小1 %。采用能夠測量最大和最小外徑的卡尺、桿規(guī)或其他測量工具測量。 4.4 直度 鋼管的彎曲度不得超過鋼管長度的0.2 %。可從鋼管側(cè)表面的一端至另一端,平行于鋼管軸線拉一根細繩或細金屬絲,測量拉緊的細繩或細金屬絲至鋼管側(cè)表面的最大距離。 4.5 管端 4.5.1 鋼管管端應加工坡口。坡口角度為30°°,鈍邊尺寸為1.6mm±0.8mm。以鋼管軸線的垂線為基準測量坡口角。管端棱邊上不允許有毛刺。根據(jù)購方的要求,可以按平頭狀態(tài)交貨。經(jīng)供需雙方協(xié)議,也可以采用其他坡口角。 °+°50 4.5.2 鋼管管端面應垂直于鋼管軸線,極限偏差(切斜)規(guī)定為:對標稱外徑小于813mm的鋼管,極限偏差為1.6mm;對標稱外徑大于或等于813mm的鋼管,極限偏差為3.0mm。 |